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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跆中心关于发布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总决赛竞赛规程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6/26 11:04:46】 【来源:道通天下,中国跆拳道协会】
各有关单位:
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总决赛定于2017年8月16日至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体中心举办。为确保赛事顺利进行,现下发竞赛规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总决赛竞赛日期调整的通知 8.4
拳跆中心关于发布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总决赛技术官员选调通知 7.14
2016-2017年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总决赛补充通知 7.11
中国跆拳道协会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三、承办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宣传部(文体局) 鼎海体育 深圳市跆拳道协会 四、协办单位:浙江友联新势力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将健身运动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2017年8月16日—19日(14日报到,比赛四天) 六、竞赛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体中心 七、竞赛项目: (一)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个人、混双、团体、自创) 2、竞技比赛(个人、团体) 3、跆拳道舞 4、特技击破 (二)小项设置及分组 1、品势、跆拳道舞分组:
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含自创品势)比赛每组每队限报2人或2队。 团体自创品势比赛每队人数5人,男女比例为3男2女或3女2男,每队每组限报1队。 自创品势分为少年组、青年组、成年一组和成年二组,各组设为男、女个人、混双和团体5人。 名额限定如下:
2、个人竞技分组:(每个参赛单位每级别限报2人) (1)儿童组:7-8岁(2009.1.1-2010.12.31出生)
(2)少儿一组:9-10岁(2007.1.1-2008.12.31出生)
(3)少儿二组:11-13岁(2004.1.1-2006.12.31出生)
(4)少年组:14-15岁(2002.1.1-2003.12.31出生)
(1)儿童组:7-8岁(2009.1.1-2010.12.31出生) 男子:18kg—28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25kg) 31kg—42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90kg) 女子:17kg—26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15kg) 29kg—40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75kg) (2)少儿一组:9-10岁(2007.1.1-2008.12.31出生) 男子:22kg—31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31kg) 34kg—46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206kg) 女子:19kg—29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25kg) 32kg—44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93kg) (3)少儿二组:11-13岁(2004.1.1-2006.12.31出生) 男子:25kg—38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60kg) 43kg—55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248kg) 女子:23kg—34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45kg) 38kg—52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221kg) (4)少年组:14-15岁(2002.1.1-2003.12.31出生) 男子:29kg—38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65kg) 43kg—57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259kg) 女子:24kg—34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150kg) 39kg—54kg(体重总和不得超过240kg) 八、参赛资格: 1、参赛单位需为中国跆协一级团体会员(省、区、市及行业跆协)。中国跆协专业性团体会员均须由中国跆协一级团体会员协会推荐方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需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 3、系列赛各分站赛中获得相关项目前2名的运动员,以一级协会单位名义参赛,名额不受限制。如前2名运动员因故不参赛,可由该协会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替补,未获成绩者不得替补。 4、各一级团体会员单位最多可报30名运动员参赛,举办过2016-2017年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的一级团体会员单位可增报20名运动员参赛; 5、如参赛队因报名级别超出单项人数的,可另报二队名额,一队、二队的总参赛名额不能超出规定人数,一队、二队不得混搭和组合报名。 九、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使用中国跆协认可的竞赛器材,其中竞技比赛使用电子护具。 2、品势比赛(个人、混双、团体): (1)名次晋级:采用即时记分排位赛赛制。
(2)品势抽签:品势比赛内容在领队会时抽签确定,淘汰赛阶段在第一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半决赛、决赛阶段在第二指定品势中抽选两套品势。
3、自创品势比赛: 采用即时记分排位赛赛制。 (1)自创品势比赛是指以跆拳道技术为基础,融合音乐、舞蹈艺术进行编排后形成的具备独特风格的品势。 (2)按照世跆联品势规则规定,自创品势比赛需遵循以下原则: ①品势路线:自行编排确定; ②品势要求:每套自创品势须包含20-24组品势动作,每组不得超过5个动作; ③技术要求:每套自创品势均应包含跆拳道进攻和防守技术,其中60%为腿部技术,40%为手部技术; ④自由进行音乐艺术编排; ⑤所有技术动作应当是在跆拳道技术范围内,自创品势的技术解释权归中国跆协裁判委员会; ⑥个人、混双、团体自创品势的比赛时间为60-70秒,时间不足或超出均为扣分事项; ⑦比赛场地:个人、混双自创品势比赛场地为10m*10m区域,团体自创品势为12m*12m区域。 4、跆拳舞比赛: (1)采用一轮计分赛制。 (2)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5-9人,不得多或少,每个组别限报1队。 (3)比赛时间1分30秒至3分30秒,超时10秒开始扣分。 (4)比赛音频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参赛队+参赛组别,报名时发到邮箱ctatkddz@163.com,比赛时自带备份文件随时备用。 (5)比赛动作中应包含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F)技术体系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可以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可以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提倡并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 如:化妆、发型设计。但须在赛前以文字形式提交申请,经裁判委员会审定同意。 (6)完成比赛后,运动员在指定区域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5、特技击破比赛: 比赛分男、女组,分别设以下年龄组; (1)少年组(18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年组(19-30岁):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3)成年组(31岁以上):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 比赛方式:特技需首先完成2个规定动作后再完成2个自选动作,共4个比赛动作。 A:少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后踢;②腾空前踢; B:青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后旋踢;②360度腾空横踢; C:成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前踢;②无障碍腾空侧踢。 6、功力击破比赛: 比赛分别设男子、女子组。年龄组别如下: (1)少年组(18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年组(19-30岁):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3)成年组(31岁以上):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 A、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由上朝下进行,其它方式的动作,不计成绩; B、使用功力木板; C、由运动员自行报加块数,按照最后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如击破数量相同时则以称体重决定名次,体重轻者名次列前; D、击破物放在无弹性,无障碍的水平面上,下方设有功架物,击破物之间不设间隔; E、参赛选手正拳击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着物; F、选手必须在裁判发令后20秒内完成动作。 7、个人竞技比赛: (1)单败淘汰制,每场两局,每局1分钟,中间休息30秒,两局比赛得分多的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先得分者为获胜方。加时赛平局,将进行优势判定。 8、团体竞技比赛: (1)取得分站赛各级别前2名的运动员以所在赛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2)每队5人,不可男女混搭,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5分钟,场间休息1分钟。 上半场比赛,每局1分钟,5名队员按指定顺序轮换打满5局,局间不休息。 下半场比赛,队员上场完成3个技术动作后,可申请更换任意队员比赛。 (3)上半场比赛,按体重级别由轻至重顺序出场比赛。 (4)如有一方任意1名队员缺席参赛,则给对方加7分,全场分差40分,终止比赛。 (5)单败淘汰制,全场比赛总比分高的队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由第二场终场运动员进行1对1加时赛,先得分者为获胜方。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设团体总分奖,前8名颁发奖杯。各单项比赛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跆拳舞、击破、团体自创品势、团体竞技不计入团体总分。 2、个人竞技比赛各单项录取前8名,3-4名并列,5-8名并列。前3名颁发奖牌、纪念品,前8名颁发证书。 3、团体竞技比赛、团体自创品势各组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特技击破、功力击破各组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跆拳道舞各组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证书。 4、设个人男、女“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女 “竞技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证书、纪念品。 5、设团体、个人 “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锦旗或奖杯、证书。 6、设“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颁发证书、纪念品。 7、系列赛总决赛还将根据系列赛各分站赛赛事组织、参赛人数、赛风赛纪、新闻宣传等综合情况,评定颁发“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最佳分站赛区奖”3名、“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优秀分站赛区奖”3名、“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和谐分站赛区奖”名,颁发证书、牌匾。 十一、参赛经费: 1、参赛队往返旅费、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提供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宾馆,供各队自行选择。详情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参赛有关的其它费用见竞赛补充通知。 十二、报名和报到: 1、报名表(附件1)须盖章签字,于2017年7月24日前传真至010-87182944,至电010-87182949进行电话确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tatkddz@163.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按不参赛论。 2、组委会将对本次总决赛进行规模控制,在报名截止日前,报名运动员总人数达到1500人时,不再接受报名。 3、联系方式: 中跆协竞赛负责人:韩炜、孙大伟:010-87182926 组委会接待联系人: 4、报到: 请各队于2017年8月14日到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详细地址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领队、教练、队医携带一寸标准近照2张,运动员携带有效会员证、二代身份证及一寸标准近照2张。 十三、其它规定: (1)参加品势比赛的运动员须按要求着“Y”领品势道服,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着白色“V”领道服。 (2)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自备护臂、护腿、护裆、护手、护齿等,须为中国跆协认可品牌。本次比赛将使用电子护具,参赛运动员须缴纳电子脚套使用费100元/每人。 (3)运动员不得穿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道服上的参赛单位名称只能是中国跆协一级会员单位名称或缩写,道服上其它标识须经裁判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可使用。 (4)竞技个人、团体比赛抽签和称重在赛前一天进行,称重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更改级别交纳更改费50元/每人。 (5)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30天内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 (6)各代表队参加开幕式须统一着装,运动员领奖时须着道服、道鞋,教练员上场指导须着运动服、运动鞋。 (7)各参赛队领队须如实填写参赛免责声明并签字,声明在比赛或其它活动中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主办方、承办方和其它参赛人员免责。一但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治疗费各队自理。 (8)未遵守上述规定的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跆拳道协会 2016年6月26日(7月26日修正) 规程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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